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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無極縣鑫勝歌廳未在顯著位置懸掛《娛樂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的處罰(石無)文綜當罰字〔2023〕001號
當場處罰決定書
(石無)文綜當罰字〔2023〕001號
當
事
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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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(姓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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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極縣鑫勝歌廳(王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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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(證件)名稱及編號(號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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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(yè)執(zhí)照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92130130MAOFOWLCX3
娛樂經(jīng)營許可證編號130130160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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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(負責人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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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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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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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所(住址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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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無極鎮(zhèn)房家莊村村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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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事實和證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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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場所未在顯著位置懸掛《娛樂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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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理由
和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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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違反了《娛樂場所管理辦法》等二十四條,依據(jù)《娛樂場所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三條的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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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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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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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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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極縣無極鎮(zhèn)房家莊村村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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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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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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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(單位)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(nèi),到 /
銀行或者通過 / 電子支付系統(tǒng)繳納罰款。逾期不繳納罰款的,依據(jù)《 行政處罰法 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(一)項的規(guī)定,本機關(guān)可每日按罰款數(shù)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(加處罰款的數(shù)額不超出罰款的數(shù)額),并依據(jù)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》第四十六條的規(guī)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
你(單位)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,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(nèi)向 無極縣人民政府 或 石家莊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申請行政復議,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(nèi)直接向 無極縣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,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(zhí)行。
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,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,經(jīng)催告后仍未履行義務的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五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本機關(guān)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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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法人員簽名(執(zhí)法證號):閆江超(03010521004)周平(03010521002)
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:趙旺
無極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
2023年 5 月 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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